第一条工程概况
1.1工程名称:潜山市河西新区正威地块1.2号厂房区域强夯工程
1.2 1程地点: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河西新区。
1.3 X程内容:需进行强夯处理的总施工面积约25000 nf。按图纸施工,夯 击能 3000KN. m。
1.4承包范围: 地基强夯施工
].5承包方式:独立专业承包
1.6合同价款(综合单价): S合同价款以现场签证
结果计算后为准)。
金额大写:— _,包括但不限于:机械设备租赁
费、燃油费、人工费、保险费、维修费、调机费、后续服务费、以及本项目后 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费用、设备费、出场费、差旅费、税金、招标代理费及合同 约定的其他有关费用。
第二条工程期限
2.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:本工程定于2022年4月13日开工(如延期 以发包人通知为准)。
2.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:本工程定于 2022 年4月28日竣工。
2.3全部工稈总日历天数15天。
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
3.1工期延误。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,经发包人代表确认、或因特 殊情况发包人要求或同意顺延的,工期相应顺延。
3.1.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,经发包人书面签认联系单同意顺延的。
3.2工期奖惩。
3.2.1因承包人延误工期,按每天500元给予承包人处以违约金。
第四条发包人工作
4.1需要办理施工所需证件、批件的由发包人办理(规定由承包人办理的除 外),承包人应协助办理。
4.2组织相关单位、承包人进行有关施工交底。
第五条承包人工作
5.1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(或施工方案), 发包人应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,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。
5.2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(或施工方案)组织施工,接受发包人或 监理人的检查监督。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报验、签认等有关手续。
5.3己竣工工程在验收之前,负责对己完工程的成品保护。保护期间发生损 坏系承包人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修复,系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 发包人承担。
5.4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原有建筑物和邻近建筑物、构筑物的保护工 作。
5.5严格执行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,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 污染,现场无建筑垃圾。
5.6承包人自行协调社会矛盾纠纷(费用包干造价之内)。
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,造成发包人(或工程)损失的,承包人应承 担其损失。
5.7施工方案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 《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与施工规范》(GB50007—2011);
(2) 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》(JGJ79—2012);
(3) 《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》(CECS279: 2010);
(4) 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J50202-2013);
(5) 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(GB50300—2012);
(6) 《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》(GBJ301—88);
(7) 本工程设计图纸。